*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SJ-2025-ZB-069
项目名称:高家堡镇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9,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高家堡镇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项目监理):
合同包预算金额:549,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49,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工程监理服务 | 高家堡镇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项目监理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49,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家堡镇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项目监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7)《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9)《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人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家堡镇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项目监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近3个月可查询的社保缴纳证明,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提供证明资料);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至今新成立公司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税收缴纳证明: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社会保障缴纳证明: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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