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qzfcg202507180014
项目名称:酒泉市第一中学分校智慧黑板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06,3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酒泉市第一中学分校智慧黑板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806,3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平板式计算机 | 智慧黑板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806,300.00 | 1,806,3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酒泉市第一中学分校智慧黑板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酒泉市第一中学分校智慧黑板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期开户行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纳税证明;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4)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相关证明文件(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是指: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社保缴费单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
(6)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credit.gansu.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credit.gansu.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信用报告;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还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文件规定,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各级预算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预留方式为采购包预留,预留比例为10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