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23/19-QT-005)
一、 招标条件
青岛华拓公司检修维护、技改项目劳务分包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青岛华拓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及周边区域
2.2项目规模:青岛华拓科技有限公司检修维护、技改项目劳务服务,包括青岛脱硝BOT检修运维技改项目、莱州环保检修维护技改项目、莱城环保检修维护技改项目、滕州环保检修维护技改项目、潍坊环保维护技改项目等劳务服务,以及公司后续承揽的其他电厂的检修维护技改项目的劳务服务。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设备检修、维护-劳务服务(CHDTDZ023/19-QT-00501):检修维护技改项目劳务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劳务服务合同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7-18 15:00到2025-07-2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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