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能源云南分公司泸水丙贡、付坝光伏发电项目地质灾害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7-3-235)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能源云南分公司泸水丙贡、付坝光伏发电项目地质灾害处理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新能源(泸水)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华能新能源云南分公司泸水丙贡、付坝光伏发电项目地质灾害处理工程。
2.2 建设地点:云南省。
2.3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泸水上江镇丙贡、付坝村50兆瓦光伏电站地质灾害处理道路安全防护及安全设施工程,道路包括进场道路、进站道路和场内道路等与项目有关的所有道路。安全防护工程包括且不限于挡土墙、挡水坎、护脚墙等工程;安全设施包括且不限于道路告示牌、风险公告牌、三角形标识牌、圆形标识牌、路边指示标准牌、方阵指示标志、主线交叉路口告知标志牌、反光镜、柱式轮廓标、被动防护网、警示桩、波形钢护栏等设施。
2.4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工程验收,合同签订后须在60天满足验收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乙级及以上。
3.2.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2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取得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21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7月28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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