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WQZFCG2025-005
项目名称:临渭区学校设施设备提升改造办公电脑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临渭区学校设施设备提升改造办公电脑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C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符合相应条件时,给予C1的价格扣除,即:评标价=最后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临渭区学校设施设备提升改造办公电脑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并进行电子签章。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