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施招2025-305
项目名称:东华大学松江校区新建大型仪器装备实践中心项目
预算金额:8440.29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440.04733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工程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2761.2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761.26平方米,无地下建筑,地上5层,建筑高度约23.95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实验实习用房。主要工程内容桩基工程、结构工程、建筑工程、室内装饰及精装修工程、外立面工程、安装工程、室外工程等。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依据发包人所提供的招标图纸、招标文件与工程规范所示的招标图上其它要求的施工,并对总承包范围内可能出现的专业工程实施施工总包管理,包括对各分包单位管理、协调、配合、服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必须负责与专业分包工程的分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联系,并提供施工条件、生活设施及统筹协调管理工作等直至工程完成);(2)其他配套工程:负责专业分包单位相关的预留预埋工程施工;(3)所有按设计文件与工程现行标准规范要求以及为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所需的任何检测及一切要求;(4)上述工程由于设计变更及签证引起的增减工程;(5)承包人应担负对政府部门进行配合、协调和管理的职责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开竣工日期:2025年09月01日-2027年03月04日,计划施工工期55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是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是 联合体/分包预留:须由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承诺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并且上述联合体或者分包预留中,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在投标价的占比不低于40%。 注:(1)上述的中小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2)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及其以上;2、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3、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上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4、其他:投标人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不得低于现行最低资质对建造师数量要求(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核实结果为准)(如需)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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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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