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湛高速公路汕头至揭西段K10+900至K10+960左侧及潮阳北互通DK0+265至DK0+285右侧、K1+590至K17+780及K22+910至K23+420段路基病害处治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JT-SZGS-2025-002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为广东汕湛高速公路汕头至揭西段K10+900至K10+960左侧及潮阳北互通DK0+265至DK0+285右侧、K17+590至K17+780及K22+910至K23+420段路基病害处治施工招标,由广东汕湛高速公路东段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相关情况
2.1工程概况:
广东省汕湛高速公路汕头至揭西段是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中“第二横”汕头至湛江高速公路的起点段,该项目起点位于汕头市濠江区滨海(接深汕高速公路),经汕头市潮阳区、潮南区、揭阳市所属的普宁市、揭西县,终点位于揭西县大溪镇,与“第四横"潮州至惠东高速公路相交,与汕湛高速公路揭西大溪至博罗段对接,主线管养里程约86.56km,匝道管养里程约37.83km。采用高速公路建设标准,设计行车速度120km/h,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4.5m。该项目设置三条连接线,共12.968km,普宁东连接线2.231km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和平连接线2.695km以及普侨连接线8.042km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全线桥梁共105座,其中特大桥12082m/7座、大桥15419m/45座,中小桥3246m/53座;涵洞112座,通道160座,隧道7791.5m/4座(单洞长),互通立交15处(含改造互通1处),服务区2处,停车区1处。中心站1处,集中居住区1处,其他收费站12处,养护工区2处。
2.2主要技术指标:
(1)公路等级:高速公路;
(2)设计速度:120km/h;
(3)设计荷载:公路I级;
(4)路基宽度:整体式路基宽度34.5m,分离式路基宽17m;
(5)桥梁宽度:与路基同宽;
(6)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其余桥梁、涵洞及路基1/100;
(7)地震烈度:本项目处于VII~V级高地震烈度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0.2g~0.05g)。
2.3招标范围及处治方案:
序号 | 桩号及位置 | 处治方案 |
1 | K10+900~K10+960左 侧及 潮阳北互通DK0+265~D K0+285右侧 | 临时中断D匝道交通,参考建设期病害处治做法,对K1 0+900~K10+960左侧、DK0+265~DK0+285右侧路 基顶部进行放坡开挖,换填3.6m厚轻质土处理。(硬路 肩外侧开裂段对单侧边坡范围同样开挖换填轻质土处理 )(具体详见图纸) |
2 | K17+590~K17+780段 | 1)对K17+590~K17+640路段整幅;K17+680~K17+ 780路段左、右线慢车道+硬路肩+土路肩范围和K17+6 80~K17+780路段分离式路基间填土范围,采用钻注一 体机注浆处治。注浆钻孔按间距1.5米正三角形布孔,孔 深按不超过9m控制。 2)左幅左侧设截水沟拦截山体汇水,移除边沟盖板, 增设碎石盲沟。 3)工后监测,在路侧范围设置沉降观测点,在坡脚范围设 置位移观测点,通过数据判断路基稳定性和沉降情况( |
3 | 具体详见图纸)。 对左幅K22+910~K23+420和K23+300~K23+420路 段、右幅K22+940~K23+010和K23+070~K23+140 路段,采用钻注一体机注浆处治。间距1.5m,选用灌注 水泥+水玻璃材料,自流式灌注,防止对下游水库造成 影响)。 注浆完成后,陡坡路堤段沿第一、二级边坡坡脚分别打 K22+910~K23+420段入1排直径5cm的PVC泄水管,间距6m,仰角6°,需伸 入原状土范围,可结合泄水管出水情况动态加密管间距 恢复并完善平台排水沟及坡面急流槽,确保排水通畅。 工后监测,在路侧范围设置沉降观测点,在坡脚范围设置 位移观测点,通过数据判断路基稳定性和沉降情况(具 体详见图纸)。 |
2.4包件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包件。2.5计划工期:本项目预期工期为90日历天。
3.1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
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5个;(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
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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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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