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ZW)0000788
项目编号: NXJH-2025-003
项目名称: 中卫市应急管理局机关中卫市电气焊作业安全智慧化监管服务项目二标段监理(重新招标)
预算金额(元): 81240.00
最高限价(如有): 8124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中卫市应急管理局机关中卫市电气焊作业安全智慧化监管服务项目二标段监理(重新招标) | 中卫市应急管理局机关中卫市电气焊作业安全智慧化监管服务项目二标段监理 |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 1 | 二标段为中卫市电气焊作业安全智慧化监管服务项目监理,主要对安全智慧化监管服务平台建设、电气焊设备“加芯赋码”实施过程进行监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81240.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81240.00 |
合同履行期限:二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针对合同所监理的项目建设内容直至通过项目终验为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 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4《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资格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6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7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3.8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9本项目二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