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5-SZJN-G2025-0008 项目名称:南京大学苏州附属初级中学校校园文化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59.7593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59.759300万元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南京大学苏州附属初级中学位于苏州高新区科技城,由南京大学与苏州高新区合作共建,学校占地约5.76万平方米,设16轨48班,可容纳2400名学生。作为太湖科学城首个南大附属初中,其依托南大资源,在课程、师资、国际化等方面深度联动,定位为高质量公办初中,助力区域教育链升级及长三角人才高地建设。 (二)整体深化方案要求: 本次文化创设应根据学校背景、建筑风格、教学特色、地域文化等实际情况,结合学校日常教学和展示需求,提炼本次创设项目的文化主题,详细阐述深化设计核心理念,并以此作为文化建设的核心,将其导入到项目的详细规划中,作为每个版块规划的主旨和线索,要求布局合理、设计表现手法多样,做到点面结合,能满足师生日常学习活动的互动性、安全性、教育性、示范性等功能需求。 (三)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60日历天内深化设计并安装布置完成。 (四) 保质期: 质保要求:整体项目提供1年的免费质保期,自整体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售后服务要求:接甲方报修后,乙方应在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完成维修要求。如不能解决问题,应免费用同样品牌、规格或更高的部件更换到位。 (五)深化设计制作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60日历天内深化设计并安装布置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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