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能源辽宁分公司2025年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服务框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7-3-260)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新能源公司辽宁分公司2025年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服务框架,招标人为华能阜新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新能源公司辽宁分公司2025年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服务框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适用于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场站,开展专利代理申办工作。招标方所有知识产权年费的代缴工作。
2.2 服务地点:辽宁省省内。
2.3 采购内容:
采购范围:根据公司专利申请要求,代理机构提供专利/其他知识产权类型的撰写、修改、补正及后续费用缴纳、专利维护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专利布局、挖掘与检索分析;②撰写专利申请文件,代理专利申请;③代缴专利申请期间发生的各项官方费用;④处理专利申请过程中的各项事务;⑤PCT专利申请,巴黎公约进入国家阶段申请;⑥专利后续维护;⑦协助进行专利评估与处置(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2.4 服务期:本合同为框架合同,框架协议期限:2年(或合同实际发生额达到或接近95万元,进行本合同的最后结算,本合同项下不再安排新的工作量,最终以甲方正式通知后自动终止);
实施期限:代理服务机构在采购方提交专利技术文件后,应于5x个工作日内完成国内发明专利申报文件的撰写工作(式中x为根据专利技术文件所申报发明专利的数量),待招标方审定同意后3个工作日内向知识产权局递交;代理服务机构在招标方对具备申请条件国内专利(包含国内受理日在12个月内或国内受理日在30个月内的PCT专利)提起境外专利申请后,应立即办理保密审查、提取DAS、优先权副本等手续,并在上述业务办理完成后,于10个工作日内获得受理。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在华能集团公司2024-2028年知识产权中介机构资格预审名单中,且同时在国内知识产权服务、国际知识产权服务的中介机构名单内。
3.2.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3.2.3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21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7月28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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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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