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101202500009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晶硅半导体综合实训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按定额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收款单位:四川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223 636 010 400 039 78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天星路花园分理处,更正为:/。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根据乐山市财政局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同时结合核查本项目有效投标人投标文件的产品情况,本项目现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现需将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后续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金额:3.2044(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