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GE-2025-0704-CG-001
项目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支气管镜超声主机等5台国产医疗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028000
最高限价(元):708000,3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支气管镜超声主机等5台国产医疗设备项目(第一包)
数量:3
预算金额(元):708000
单位: 台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购置支气管镜内窥镜用超声主机1台、支气管镜内窥镜用超声小探头2台;(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支气管镜超声主机等5台国产医疗设备项目(第二包)
数量:2
预算金额(元):320000
单位: 台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购置便携式电子支气管镜2台。(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将设备(包括:相应的图纸、操作手册、维护手册、质量保证文件、服务指南等)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组织安装、验收和培训,并在7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验收及人员培训,设备运费及保险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 【2022】22 号文)要求;(2)(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投标,提供投标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即可,本次采购活动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信用记录结果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公司参与招标;本项目不准转包、分包;
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