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湖北销售公司洗车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Y25-SH17-WZ948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湖北销售公司洗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销售分公司。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湖北销售呈〔2025〕245号),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基本情况
2.2 招标范围:自动洗车机及安装、售后服务。
①设备采购。9刷隧道式洗车机和5刷往复式洗车机。
②安装测试。负责一体化免费安装测试,提供设备安装图纸。
③售后服务。负责洗车机质保期内的质量、维修、保养以及安全环保等。
2.3交货期:招标人接受设备采购订单后15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到货后5天内完成现场安装及测试工作。
2.4交货地点:湖北省内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5合同有效期:合同有效期自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2.6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本项目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方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连续三年度(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审计报告必须是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盖章,且有注册会计师签字或盖章的。若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上述年度,仅需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提供的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该投标人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提供以上资料的,将被否决。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的1个自动洗车机销售业绩,须提供①发票明细或提供合作方盖章确认的对账证明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公章②合同扫描件(首页、合同标的结算条款所在页和签署页等关键页)并加盖公章。业绩数量按合同数量统计,统计时间节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出现弄虚作假,投标文件将被否决。经核实提供虚假业绩的取消其资格。
3.5信誉要求:以下均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5.3 2022 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同时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3.5.4 投标人未被列入*集团级三商黑名单(*);投标人及投标人拟参与本项目的人员未被列入招标人黑名单(以招标人提供的黑名单为准)。
3.5.5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失信行为的相关处理办法详见附件一)。
3.5.6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销售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交易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最终以评标委员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文件认定为准)。
3.6其他要求:
3.6.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6.2承诺遵守《合规交易承诺函》(见文件)全部内容。
3.6.3投标人必须为洗车机生产企业,不接受经销商、代理商投标。
3.6.4 投标人需承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本项目所涉产品买卖合同质量纠纷生效的败诉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3.6.5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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