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CG2025062001CGZC2025102
项目名称:安邸村、灞桥街村一期回迁分房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96,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邸村(席王街办)回迁分房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2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6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服务 | 安邸村(席王街办)回迁分房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6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6个月内完成回迁。(回迁过程包含1次选房、1次分房)
合同包2(灞桥街村一期(灞桥街办)回迁分房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036,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36,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2-1 | 其他服务 | 灞桥街村一期(灞桥街办)回迁分房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36,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6个月内完成回迁。(回迁过程包含1次选房、1次分房)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邸村(席王街办)回迁分房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2(灞桥街村一期(灞桥街办)回迁分房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邸村(席王街办)回迁分房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供应商2024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在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以来已缴纳任意时段纳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以来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不得为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符合要求的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并提供声明函。
合同包2(灞桥街村一期(灞桥街办)回迁分房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供应商2024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在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以来已缴纳任意时段纳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以来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不得为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符合要求的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并提供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