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A2025-DLGK-B0061-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项城市税务局综合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938.71837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38.7183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招标项目国家税务总局项城市税务局综合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已由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以豫税函〔2024〕7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项城市税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项城市税务局综合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HA2025-DLGK-B0061-B00。
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项城市税务局综合办公用房地址位于河南省项城市北苑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建成于2004年,该办公楼为框架结构,主体为6层建筑,局部7层,两个门卫室及附属用房为1层砖混结构,自行车棚为钢结构。由于年久失修,楼顶漏水严重,隔热层大部分损坏,特别是到雨季,整个办公室内积水严重;内墙面翘皮、脱落;外墙墙面大面积脱落,楼体瓷砖松动,时有坠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室内地砖破损严重;室内吊顶松动脱落;防盗窗、窗户因雨水侵蚀,大面积生锈,开合困难;强弱电线路老化严重;空调陈旧老化,给工作、生活带来诸多安全隐患,已不适应现代化办公需要,急需进行维修改造。综合办公用房设计维修改造面积为6039.36平方米,包括办公楼、餐厅及附属用房等。主要对围护系统、建筑装饰装修系统、给排水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电气系统、消防系统、弱电监控系统、室外工程等项目进行改造。
项目建设地点:河南省项城市北苑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
招标控制价:9387183.7元。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项目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以上资质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按否决投标处理);③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暂扣或者吊销状态的按否决投标处理)。3.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3.3财务要求: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备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3.4信誉要求: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进行网上即时查询,即时查询信用结果作为最终资格审查依据)。3.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3.6其他要求:(投标人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①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②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③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④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⑤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者未被列入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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