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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临安科技研发基地预报处理楼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3301850210527676001211

项目名称:临安科技研发基地预报处理楼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预算金额:6731.8263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731.826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EPC工程总承包工程,以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方式对本项目实行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图设计(包含各专项设计)、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试运行、验收、移交、人员培训及技术服务和指导、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内容,以及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1)工程设计范围为:在已有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完成编制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专项设计文件、竣工图绘制等所有设计服务,以及各阶段报批后修改部分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设计等工作内容。专项设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基坑围护、基础、建筑、结构、幕墙、装修、消防、给排水、电气、弱电、暖通、防水防腐保温、电梯、动力、高压供配电、室外照明、围墙、园林景观、市政、节能、环保等,凡涉及本地块所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审核协调等工作。

(2)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施工、项目验收、移交、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及质保期的保修服务等其他建设方面的内容。

(3)设备采购包括: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试运行、验收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4)总承包管理及试运行服务:总承包管理是指组织设计、设备购置、建筑安装施工及项目管理工作,并负责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资料等进行管理和控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后期的所有审批手续(包含所有前期报批报建工作,取得规划、建委、消防、环保、防雷、卫生防疫、交警等各职能部门的审查意见等)、完成三通一平、施工许可证办理、采购、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通水通电、各单项验收(含环保、规划、消防、防雷、卫生、绿化、通水、通电、通邮等职能部门的所有专项验收)和综合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竣工资料城建归档、整体移交、配合产权证办理、工程保修管理等所有总承包管理服务工作。建设单位另行委托的专项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等工作纳入总承包管理范围,但不得另行收取总包配合费。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690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其中:设计工期: 5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640个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的,其投标和与此有关联的联合体投标都将被拒绝。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任意条件之一

1.1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投标人为中小企业;

1.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1.3投标人承诺将不少于中标合同金额40%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备 (设计综合类甲级 且 施工总承包企业建筑工程(新)二级) 或 (施工总承包企业建筑工程(新)二级 且 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乙级) 或 (施工总承包企业建筑工程(新)二级 且 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资质;(对应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2.4其他: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的,其投标和与此有关联的联合体投标都将被拒绝。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三)其他:3.12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投标截止日之前三年(含)内(如2024年3月13日开标的项目,需从投标截止时间上溯至2021年3月13日,余同)无行贿犯罪记录;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之前三年(含)内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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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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