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201]JFZB[GK]2025017
二、项目名称:第七届“丝路海运”国际合作论坛会议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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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建旅商务会展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环球时报》社有限公司、福建丝路海运运营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 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十层A单元 | 4,488,000.00元 | 97.77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第七届“丝路海运”国际合作论坛会议服务):
服务类(厦门建旅商务会展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环球时报》社有限公司、福建丝路海运运营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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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 | 第七届“丝路海运”国际合作论坛会议服务 | 第七届“丝路海运”国际合作论坛会议服务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 | 项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 | 4,488,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周俊岑 |
评审专家: | 洪冀宁 、 李丹 、 吕东梅 、 柯雅婷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费率 [0―100] 1.5% (100-500] 0.8% (500-1000] 0.45%
注:
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方式以中标总价为基数,并按上述收费标准进行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中标人支付。
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
3、中标人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中标后其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收费标准下浮10%进行支付。
4、因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其招标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5、账号信息:开户名: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厦门建发大厦支行,账号:418276512494。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第七届“丝路海运”国际合作论坛会议服务:4.290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