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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仓储管理服务采购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

仓储管理服务采购

 

(招标编号HQCBJ-ZB-12088-1-2025-S-063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工厂化预制管段采购采购,招标人为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合同买方为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本工程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仓储管理服务采购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招标项目概况

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为新建项目,拟外购乙烯作为原料,以生产高端新材料为目标,建设20万吨/年溶液法FDPE、2*2.5万吨/年乙丙橡胶、2×1000Nm3/h电解水制氢、10万吨/年POE、10万吨/年1-己烯/1-辛烯等装置,以及配套的储运工程、全厂工艺及热力管网、公用工程、辅助工程、服务性工程、厂外工程等。

寰球公司(北京)作为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的主力承包商,工作范围主要包括电解水制氢装置、全厂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的总承包,总图运输、生产管理楼及厂前区的详细设计、采购技术服务等工作内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仓储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1. 招标范围

仓储管理服务(详见12088-0000-00-91-INQ-0001现场仓储管理与服务请购单及技术要求)

仓储人力配备需求:

1)提供专业工程师、保管员、安全员、力工、门卫等;

2)人员具体工作职责见《招标仓储服务技术方案》,作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仓储中心、装置现场、预制场、防腐厂、阀门试压站等。

 注:人力结算按照项目执行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仓储机具配备需求:

1)仓储机具的使用包括:25吨吊车、50吨吊车、5吨叉车、3吨叉车、30吨板车。作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仓储中心、装置现场、预制场等。

2)人员配置:调度员、司机、起重工(特种作业证)其他必须人员

3)机具管理包含但不限于维护保养、吊装索具、保险、油费、劳保用品、人员的管理等。

注:机具结算按照项目执行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仓储设施配备需求:

1)货架、枕木、篷布、托盘等、

2)料场区域标识、办公、作业区域标识、紧急集合点标识、入库须知标识、不锈钢宣传栏、物资三级标识牌等;

3)室外消防器材、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等。

具体清单详见 附件3.价格分项表

注:清单中所列工具所有权为乙方所有,甲乙方在服务期内共同使用,项目结束后由乙方负责处理。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沿海绿色化工拓展区。

服务日期: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截止。

工程交接日期:2026年6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类似工程仓储服务业绩且信誉良好,在人员、设备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项目执行能力。

(1)资格条件1

1)资质方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HSE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2)财务方面: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报表(加盖投标人财务专用章)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任何年度均不得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

(2)资格条件2

项目负责人:必须在重大型炼油化工建设中(投资额在100亿以上)或有大型炼化企业仓储管理经验,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8年以上的仓储管理工作经验,同时具有全面仓储管理知识、组织、协调、策划能力,且不得担任其他正在实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资格条件3

信誉要求:

1)开标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中不得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3)近三年(2022~2024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4)投标人必须承诺:对所属务工人员工资支付负主体责任;接受招标人对投标人专有账号监控,确保专款专用(提供承诺书)。

(4)资格条件4

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商业信誉、以及独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业绩的国内优秀企业,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提供承诺书)。

(5)资格条件5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

(6)资格条件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1. 资格条件7

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以及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提供承诺书)。

3.2业绩要求:

具有石油化工行业仓储管理服务的业绩,提供相关业绩不少于1个。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表和业绩证明资料,未按照要求提供业绩表和业绩证明资料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复印件(封皮、工作范围、双方盖章页)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表和业绩证明资料,未按照要求提供业绩表和业绩证明资料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业绩表应包括项目名称、所供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供货金额、合同签订时间、用户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业绩表中供货金额仅指与本次招标货物一致的物资,如合同还包含其他物资,则业绩表中相应金额需剔除,否则,该项业绩无效。框架协议和战略协议不属于有效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封皮、分项供货价格清单(可覆盖单价和数量,不可覆盖每一项的合计价格和合同总价)、双方盖章页】,如果合同文件中无法体现符合业绩要求的招标物资的特征,还需提供相应的技术要求或技术协议。同时,投标人须提供工厂化预制管段供货合同销售发票扫描件。

3.3失信惩戒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

若8≤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1) 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

2) 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

3) 失信分达到10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

4) 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

投标人处于暂停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投标人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受到惩戒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等自然人在其他法人或组织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该法人或组织参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投标将受到等同惩戒。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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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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