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生态城42号地生活中心项目1标段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备案号:JS1216462025072003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0KL002
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生态城42号地生活中心项目 已由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以津生固投发[2025]83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生态城城市资源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150910000元, 资金来源为银行投资80620000元,自筹及其他资金70290000元, 出资比例为银行投资53.42%,自筹及其他资金46.58%,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22500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
天津生态城城市资源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生活中心及配套设施(光伏发电系统:容量为480kw);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约14996.8平米,总建筑面积约22500平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3500平米,地下建筑面积约9000平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中新天津生态城东至宸和园,西至华三路,南至规划用地,北至新一街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生态城 42号地生活中心项目设计 招标范围: 用地面积约14996.8平米,总建筑面积约22500平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3500平米,地下建筑面积约9000平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建筑高度约20米;中标单位负责完成设计方案(含编制方案估算)、编制概算、施工图设计、竣工图审查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现场服务工作;验收、备案等全部设计阶段的设计工作及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现场配合。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强电、消防、机电、弱电、部分公共区域装修、室外景观和管网、夜景照明、绿色建筑、海绵城市、标识标牌等甲方要求的涉及本项目(无论红线内外)所有设计工作,以及与此相关的深化设计的会签确认、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现场服务、技术指导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本标段投资额247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08月20日 至 2027年12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且为本单位职工;(2)结构负责人1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且为本单位职工;4、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且为本单位职工;(2)结构负责人1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且为本单位职工;4、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确认 ,兼投不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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