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800-HAXH-G2025-0010 项目名称:2025年淮安市市场监管投诉举报中心12315和96333外包服务 预算金额:20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08万 采购需求: 2025年淮安市市场监管投诉举报中心12315和96333外包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本项目提供项目管理、发包人、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