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D-HZCG2025003
项目名称:洋县磨子桥镇磨子桥社区村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合同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47,372.37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洋县磨子桥镇磨子桥社区村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8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2(合同包2):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95,978.09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2-1 | 其他建筑工程 | 设备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同包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⑥《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⑩《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⑪《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⑫《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合同包2(合同包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⑥《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⑩《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⑪《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⑫《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同包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投标企业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③出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除外,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⑧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 B 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⑨投标企业凡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标活动。
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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