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阳城晋圣诚南煤业有限公司井下矿用支护材料检测项目公告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
本山西晋煤集团阳城晋圣诚南煤业有限公司井下矿用支护材料检测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SCNFW20250723001),已由山西晋煤集团阳城晋圣诚南煤业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成本资金,采购人为山西晋煤集团阳城晋圣诚南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对该项目进行公告公示,组织线下谈判采购。
2.1项目概况: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及晋能控股集团规定:“矿井必须建立支护材料验收、抽样检验制度,矿用支护材料须经资质单位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现需对矿用支护材料检测相关事项进行采购。
2.2采购范围:诚南煤业井下矿用支护材料检测。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2.4服务地点: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东冶镇相底村诚南煤业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承揽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3.2 检测机构需具备 CMA/CNAS资质认证 ,即中国计量认证(CMA)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检测资质,确保检测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和国际互认性。
3.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至少完成过一项支护材料检测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供应商不得被列入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企业黑名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谈判活动。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活动。
4.1获取时间:2025年7月23日9时00分至2025年7月28日9时00分;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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