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3座加油站充电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3座加油站充电项目施工 | |
项目概况: | 2.1采购范围:中石油内蒙古赤峰市政府停车场(一期)充电项目、中石油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赤峰市政府东北侧停车场(二期)充电项目、中石油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赤峰日报社停车场充电项目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2.3分包及相关要求: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
项目单位: | 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 | |
项目类别: | 工程类 | |
项目分类: | 三类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2、投标人须入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承包商资源库,并具备相应的资质、业绩、信用等条件(提供入围证明材料); 3、投标单位资质要求:(1)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能源局核发的五级(含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2)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5、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本企业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申请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对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名单”中的任意一项,均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7、投标人近年内(2022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承诺。(格式自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7月2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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