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22-BHJD-G2025-0004 项目名称:滨海县市政设施(信号灯和电子警察)改造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7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712.5万元 采购需求: 滨海县市政设施(信号灯和电子警察)改造提升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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