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龙潭区南沙河综合治理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S20250709SLGC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吉林市龙潭区南沙河综合治理工程(监理)已由吉林市龙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吉龙发改审字{2025}1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市龙潭区水利总站(吉林市龙潭区农村供水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公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资金及区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市龙潭区南沙河综合治理工程(监理);
2.2招标内容:南沙河综合治理工程起点位于南沙村草木沟水库下游农桥,终点位于东光村忙牛河汇入口,综合治理河道中心线长度15.118km(中心线桩号K0+000~K15+118),新建护岸51段,新建护岸7.269km,其中左岸4.346km、右岸2.923km;水环境治理1项,其中包括生态植物护坡1.045km,河道清淤疏浚9.381km;
2.3建设地点:吉林市龙潭区江密峰镇南沙河沿岸;
2.4计划工期: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11月20日(共计93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T 223—2025)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类别:水利工程;注册专业: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且在本单位注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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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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