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KCJKCG[2025]33号-02;
项目名称:采购邱家小区四期项目规划设计三方服务机构;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万元;
最高限价(折扣系数):0.55;
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按照《长春市生活居住建筑日照管理暂行办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长春市日照分析技术规程》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设计标准,完成邱家小区四期项目总体平面图、日照分析报告、规划设计文本;确保采购人完成方案报规;
2.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完工;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规范、标准,且符合有关部门的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3.4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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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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