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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公安局汽车配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JT[2025政采]第017号

项目名称:西安市公安局汽车配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144,487.49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中标人接到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将所需配件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中标人接到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将所需配件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中标人接到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将所需配件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汽车辅料)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供应商应出具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声明;

(4)供应商提供本单位2025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提供本单位2025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需提供2025年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合同包2(系列1配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供应商应出具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声明;

(4)供应商提供本单位2025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提供本单位2025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需提供2025年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合同包3(系列2配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供应商应出具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声明;

(4)供应商提供本单位2025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提供本单位2025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需提供2025年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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