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采购义务教育优质教育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第三方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nqcg202507-011
项目名称:南谯区采购义务教育优质教育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第三方评估服务
预算金额:360000.00元
最高限价:360000.00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对全区约40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约73所幼儿园进行监测评估,明确推进优质均衡和普及普惠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出具南谯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一校(园)一评”评估意见书和全区分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评估意见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完成任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的;
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⑥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⑦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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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