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812-WHZX-G2025-0009 项目名称:武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惠民工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15万元 采购需求: 武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惠民工程医疗设备采购,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15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到位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 (2)供应商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 2.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所投医疗设备应具有有效的国家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5.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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