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DCXG-G2025-0010 项目名称:南京林业大学淮安校区学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 预算金额:920.000000万元(采购包1:123.210000万元;采购包2:141.970000万元;采购包3:269.560000万元;采购包4:296.690000万元;采购包5:88.57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总限价:人民币920万元 (其中包1最高限价:123.21万元;包2最高限价:141.97万元;包3最高限价:269.56万元;包4最高限价:296.69万元;包5最高限价:88.57万元;) 采购需求: 南京林业大学淮安校区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采购需求中年采购量为预估量,最终结算以实际订货量为准。投标供应商报价不得明显低于市场批发价。 (本项目分为5个包:其中分包1:米面油;分包2:干货调味品和鸡蛋;分包3:生鲜蔬菜;分包4:冷冻品;分包5:冷鲜调理肉类;) 各投标人可以参与一个或多个分包。若各投标单位同时参与多个分包,投标文件需分别分开制作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标明包几及名称。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推荐为其他分包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农林牧渔业(分包1、分包2(其中的干货调味品)、分包4、分包5所属行业:工业;分包2(其中的鸡蛋)、分包3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销售预包装食品可提供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采购包2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销售预包装食品可提供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采购包3 无。 采购包4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销售预包装食品可提供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采购包5 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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