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SNZX-G2025-0122 项目名称:南京林业大学淮安校区学生公寓空气能热水运营维保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80万元(其中:①空气能热水供应系统维保最高限价为84.03万元;②淋浴设施设备维修更换最高限价为95.97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南京林业大学淮安校区学生公寓所有空气能热水供应运营的维保服务,项目包含但不限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所有设施设备、保温水箱、热水增压泵、热水循环泵、控制系统、智能刷卡计费系统、卡机(含电源)、淋浴间花洒、水阀以及淋浴间的防水处理等所有软硬件的维修及更换所需的维保服务,均由供应商负责解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执行满一年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评估,若评估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双方可协商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续签后的合同条款原则上保持不变,但如遇国家或地方重大政策调整,则按照最新政策规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评审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评审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并提供近半年内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任意一个月即可),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复印件、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五)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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