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XH-2025-G-002-002
项目名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丹凤县职教中心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3,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5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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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工程设计前咨询服务 | 丹凤县职教中心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5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具体时间按项目实际情况而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丹凤县职教中心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丹凤县职教中心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 2024 年度审计报告 (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至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的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或提交响应文件截至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税收缴纳证明:开标前近六个月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开标前近六个月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咨询工程师、建筑师、结构工程师、其他勘察设计类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中一项或多项国家类注册执业资格(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原件);
7)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8) 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10)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