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YDGC-G2025-0031 项目名称:南京技师学院保安服务 预算金额:13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29.93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的保安服务主要包括校园治安管理(含门岗值守、校园巡逻、消控中心值班等);重点场所安全守护;学校大型活动安全保障;校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日常安全防范工作(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等)。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距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六个月内)或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若供应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客户单位提供保安服务的,应当向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以上)公安机关备案。(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服务所在地注册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承诺函:如本项目中标,中标后30日内取得服务所在地的市级(或以上)公安机关的备案回执,否则中标资格自动取消,承诺函格式自拟)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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