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Z2025-QC0210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技术保障零星工程供应商联合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3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备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技术保障零星工程供应商联合采购项目
1
项
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湾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中华人民共和国莲塘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单次预算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技术保障维修维护项目,技术保障维修维护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弱电工程项目建设、安装调试、维修(不含核心业务查验设施、设备、系统等维保,不含单纯的设备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续签不超过2次,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要求,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投标人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 “信息公示”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为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投标人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6)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供应商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亦视为符合),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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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