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CG-2025-009
项目名称:2025年滔河镇同心村通组道路硬化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71,066.2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滔河镇同心村通组道路硬化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71,066.24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71,066.24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公路工程施工 | 871066.24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71,066.24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滔河镇同心村通组道路硬化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滔河镇同心村通组道路硬化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它相关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相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资料;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7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7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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