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58/19-QT-517)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电力监控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和安全防护评估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316号。
2.2项目规模:本项目内容是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电力监控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和安全防护评估服务,范围包括25家单位,139套信息系统进行等级保护测评(66个三级系统、73个二级系统)及系统备案取证服务。自本项目招标结束至2026年8月1日前,新疆公司及代管单位的新增及新投产项目等保测评与风险评估服务,按照本项目采购结果执行,本项目由新疆公司打捆招标,各项目单位分签。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次技术服务在合同或技术协议签订后,且本次服务范围大部分都是复测项目,中标单位要及时组织技术人员入场服务,总工期不超过60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性能检测-2025年电力监控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和安全防护评估服务(CHDTDZ058/19-QT-51701):本项目内容是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电力监控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和安全防护评估服务,范围包括25家单位,139套信息系统进行等级保护测评(66个三级系统、73个二级系统)及系统备案取证服务。自本项目招标结束至2026年8月1日前,新疆公司及代管单位的新增及新投产项目等保测评与风险评估服务,按照本项目采购结果执行,本项目由新疆公司打捆招标,各项目单位分签。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性能检测-2025年电力监控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和安全防护评估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并可在网站(www.djbh.net)查询验证。
9.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具有不少于10份等保测评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7-24 09:00到2025-07-31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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