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204-HWZX-G2025-0457 项目名称: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皮秒激光治疗仪 预算金额:8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5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所供设备出厂日期与合同签订日期≤6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1)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投标人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附表; (2)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产品授权文件。 (3)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有药监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有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的须一并提供)。 (4)提供公司对销售人员的授权文件。法人代表与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