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90-XZPT-G2025-0004 项目名称:区属路灯及亮化设施市场化养护项目 预算金额:1374.000000万元(采购包1:288.000000万元;采购包2:450.000000万元;采购包3:315.000000万元;采购包4:321.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374.00万元(采购包1:288.00万元;采购包2:450.00万元;采购包3:315.00万元;采购包4:321.00万元) 采购需求: 经开区路灯设施维护市场化项目服务主要路灯及亮化设施灯杆、灯具、光源电器、灯杆上悬挂的装饰性灯具、电线电缆、电缆管、手孔井、供电T接点(产权分界点)后的高、低压电缆、变压器、配电房、配电柜及柜内三遥终端、监控中心设备等设施维护、管养、防盗、设施损坏的恢复以及完成以上工作的辅助工作等内容。具体采购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完整,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如不填写完整,视为无效)。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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