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ZB2025-0717
采购计划编号:JM-2025-07-00793
项目名称:多模态思政智慧教室实训室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3060000.00元
最高限价:3060000.00元
采购需求:
1.实现数智化思政教学应用与研究,通过数字赋能,推动思政课内涵式发展,实现数智教学新形态,包括台式智慧教室、智慧教学交流平台显示设备、智慧教学交流平台系统、教学录播体验平台、场景沉浸式融合投影、音响、中控、数字教学显示设备、数字教学互动设备、按键式展示显示平台、教学互动设备、玻璃门、定制书模、可移动桌椅、智慧教学交流平台座椅、智慧教学交流平台桌子、拼接式研讨桌、灯具装饰、空调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
2.供货地点:长春职业技术大学;
3.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交付(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4.质量要求:符合采购内容要求及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近
年检验合格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
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15号文);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
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
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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