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AK25-020Z
项目名称:安康高新区富家河河西片区乡村振兴环境整治提升一期工程设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42,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高新区富家河河西片区乡村振兴环境整治提升一期工程设计):
合同包预算金额:2,142,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73,45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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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工程设计服务 | 安康高新区河西片区(汪台村)环境提升工程设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142,500.00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高新区富家河河西片区乡村振兴环境整治提升一期工程设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高新区富家河河西片区乡村振兴环境整治提升一期工程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和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排水工程专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乙级(含乙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需包含工程测量);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和桥梁及地下工程)专项资质;企业均为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库中登记备案企业。
①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② 联合体满足以下条件:
1)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和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排水工程专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2)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乙级(含乙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需包含工程测量);
3)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和桥梁及地下工程)专项资质。
企业均为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库中登记备案企业。
③ 联合体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