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核建中核二三中核设计金塔项目 SGS 蒸汽发生系统与油盐换热器设备采购,采购需求单位为核工业工程研究设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结束后由采购需求单位根据招标结果签订采购合同/协议。诚邀愿意承接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NEC-WZ-GKZB-25-13417。
2.2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核建中核二三中核设计金塔项目 SGS 蒸汽发生系统与油盐换热器设备采购。
2.3 招标项目概况:金塔县160 万千瓦清洁能源保障项目为综合性工程,主要包括90 万千瓦风电、70 万千瓦光伏、电蒸汽锅炉、槽式镜场、熔盐储热设备及配套的输变电工程,同时租赁 240MW/960MWh 电化学储能。园区需求蒸汽负荷约 150-450t/h,等效热负荷约 112-336MW。本项目配置电蒸汽锅炉 440MW,光热配置 10 万 m²槽式镜场,配套建设 3x25MW 电加热熔盐加热器和 2000MWh 储热罐。项目充分利用金塔地区富足的风电、太阳能资源,依托稳定的热力和电力负荷,建设以风光储为核心的一体化基地,促使发电出力平稳可控,保证用汽负荷稳定运行。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本体、设备间导热油主管道和熔盐主管道、安装于上述设备和管道上的仪表和阀门、管侧和壳侧安全排放等换热器组所必需的附属设施。供货范围界限为第一台油盐换热器入口至最后一台油盐换热器出口,包括但不限于排气、排污、充氮等非主管道的阀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5 交货地点: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供汽站项目部,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0 个月内完成生产、制造并运抵甲方指定的现场(甘肃省境内指定位置)。进度要求表详见采购技术规范书。
2.7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包含锅炉制造A 级、大型高压容器制造A1 级),且具有压力容器设计能力(制造许可证须注明实际设计范围)。
3.2 投标人近5 年(2020 年1 月1 日至今)至少具有1 项50MW 及以上光热项目的蒸汽发生器供货业绩。
3.3 投标人须提供近3 年(2022 年、2023 年、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用记录为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建设银行北京丰科园支行。
开户单位: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11001016201052511677(此账号不接收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投标人简称+二三换热器+BRR22-ZB2-ZB-036-695。
其他说明:(1)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须再次登陆中核电子采购平台,依次填写支付信息、上传支付凭证并保存提交,只有支付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2)文件费用由潜在投标人的单位账户汇款,不接受个人支付此款项。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 年 7 月 24 日起至 2025 年 7 月 30 日 17 时止。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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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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