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301]PTHS[GK]2025005-1
项目名称:莆田第一中学新度校区高中部创客实验室设备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07,069.00元
采购包1(莆田第一中学新度校区高中部创客实验室设备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2,107,069.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107,069.00元
投标保证金: 21,070.69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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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02029900-其他办公设备 | 创客实验室设备 | 1(批) | 否 | 具体见招标文件 | 2,107,069.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③本次采购品目中未列明但若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书或提供承诺“承诺招标文件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均能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要求”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合同包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合同包,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合同包,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