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XD-LPX-2025ZFCG-01号
项目名称:洛浦县乡村振兴发展资金项目(二期)—基层组织建设5个村室外附属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499800
最高限价(元):1497133.4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洛浦县乡村振兴发展资金项目(二期)—基层组织建设5个村室外附属工程
预算金额(元):14998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变更增加室外附属工程:包括新增100KVA杆式变压器10个;排水管道250米,检查井20个;给水管道500米,检查井10个;消火栓10套;电壁挂炉17台;新建强电手孔井15座新增室外电力电缆590米;新建弱电手孔井14座,新增室外(通信光缆+电视光缆)289米;新增室外监控线路292米;30立方化粪池4座;新增围墙226米;增加铁艺大门等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0日历日 (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具有有效经年检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开标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开标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是指2025年04月-2025年06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6)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新成立公司可不提供);
(7)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是指2025年04月-2025年06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需含增值税、印花税等税种;如当月无需缴税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
(8)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企业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9)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区外企业已进行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师(含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