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7-2-347)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河北分公司华能康保及威县光伏电站光伏支架损坏修复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清洁能源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施工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康保县、河北省邢台市威县。
2.3采购内容:对损坏倒塌支架进行拆除,并按照原设计重新制作和安装,恢复原设计形态,对损坏光伏组件进行拆除,并完成新组件的安装和接线,对支架前斜撑、后斜撑加装防松螺母工作。
2.4工期:计划2025年9月1日开工。合同签订后自开工之日起20天内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本项目合并采购、总价评审、分签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2025年7月1日施行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2020年10月11日施行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自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光伏电站支架安装或检修维护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25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7月31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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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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