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大坪电站消防报警系统采购项目进行 询比采购 ,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大坪水电站位于乐山市沙湾区福禄镇境内大渡河段沙湾电站库区内,厂址位于沙湾水电站上游3.5km处的大沫水电站进水口下游150m处。电站主要建筑物包括厂房、尾水洞、接头坝及厂区防洪堤。工程为四等工程,主要建筑物4级,次要及临时建筑物5级。
大坪电站厂房办公楼无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无感烟、感温探头,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规程规范要求,厂房内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2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联动型);(2)报警终端设备(含底座);(3)高位消防水箱;(4)辅材。
以上消防系统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售后服务(含培训),整体消防系统的安装调试开通并经甲方验收认可。(详见第五章报价清单及第七章技术要求)。
2.3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 。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 报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具有1项及以上消防报警系统安装实施业绩(合同内容至少包含1项本次拟采购内容业绩,须附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财务要求:近3年(2022-2024年)财务无连续两年亏损(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人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 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文件获取时间: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 8 月 6日 09:00 时(北京时间)。
5.2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