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000-JZCG-G2025-0090 项目名称:扬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2025年扬州市新一代电子政务外网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2164.910000万元(采购包1:1898.930000万元;采购包2:17.340000万元;采购包3:49.500000万元;采购包4:49.500000万元;采购包5:70.500000万元;采购包6:79.14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164.910000万元(采购包1:1898.930000万元;采购包2:17.340000万元;采购包3:49.500000万元;采购包4:49.500000万元;采购包5:70.500000万元;采购包6:79.140000万元) 采购需求: 1、根据江苏省新一代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扬州市电子政务外网现状和需求,以政府数字化转型需求为牵引,坚持问题导向、任务导向、目标导向,以IPv6+、5G、人工智能、大数据、确定性网络(CENI)等新技术为驱动,统筹建设和集约运营“高速泛在、智能敏捷、安全可控、协同高效”的新一代电子政务外网,全面提升网络承载、业务支撑、安全保障和运行管理等能力,畅通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大动脉。 2、本项目根据建设内容将分为六个分包采购,包一:软硬件采购及集成;包二:项目监理;包三:政务外网专线1;包四:政务外网专线2;包五:政务外网专线3;包六:政务外网专线4。项目包三至包六可兼投,其中包三、包四不可兼中,包五、包六不可兼中,开标评标定标顺序为包一至包六。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无采购包2 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包3 无采购包4 无采购包5 无采购包6 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无采购包2 无采购包3 1.本项目接受分公司投标。供应商或其总公司须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总公司(法人)和分公司、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法人的不同分公司或同一总公司的不同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采购包4 1.本项目接受分公司投标。供应商或其总公司须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总公司(法人)和分公司、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法人的不同分公司或同一总公司的不同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采购包5 1.本项目接受分公司投标。供应商或其总公司须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总公司(法人)和分公司、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法人的不同分公司或同一总公司的不同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采购包6 1.本项目接受分公司投标。供应商或其总公司须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总公司(法人)和分公司、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法人的不同分公司或同一总公司的不同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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