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济科技园商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2#、4#、5#、6#、10#楼装修项目重发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新经济科技园商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装修、亮化及屋面光伏工程 已经睢宁县行政审核局 批准建设,睢行审投资备[2022]635号,项目业主为江苏润企万国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经济科技园商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2#、4#、5#、6#、10#楼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睢宁县云河北、法院东。
2.1.2建设规模:2号楼1-2层部分装饰(墙地面、吊顶等),3-6层墙地面装修,2号楼A栋7-21层及2号楼B栋7-12层墙地面装修;4号楼1-6层墙地面装修;5号楼1-6层墙地面装修;6号楼1-5层墙地面装修;10号楼1-4层墙地面装修。部分拆除改造及电气、智能化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约1239.29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方通知开工日期为准。
2.1.5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2.1.6 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装修、改造等,详见具体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项目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含)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等级: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资格,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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