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01]YCXM[GK]2025004
项目名称:药品管理设备一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0,000.00元
采购包1(药品管理设备一批):
采购包预算金额:26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6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A02322700-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 药品管理设备一批 | 1(批) | 否 | 购买1批安瓿粉碎机、智能冷藏药柜、医用冷藏箱、药品阴凉箱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6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闽财购[2024]6号)的通知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1)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根据承诺事项,无需再提交“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中“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的2、3、4、5、6、7项。 (2)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采用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按附件模板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2)供应商所投货物中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③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