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01]QYCG[GK]2025002-1
项目名称: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库藏诉讼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一期(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857,286.90元
采购包1(档案数字化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3,857,286.9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857,286.9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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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16030200-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 11020819页库存诉讼档案(含22万页行政文书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限价0.35元/页,合计费用3857286.9元 | 1(次) | 否 | 通过委托专业的档案整理扫描加工公司对约11020819页库存诉讼档案(含22万页行政文书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实现档案装订标准化、高效化,对以纸质为主要载体的档案,通过扫描、拍照、激光刻录等高科技技术手段,将纸质、音像等档案转换为数字化影像,建成资料齐全的电子档案,而后使用采购人在用档案管理系统提供的软件工具,将符合法院数字档案挂接要求的电子档案挂接到系统 | 3,857,286.9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4个月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同步提交给采购人进行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应具有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注:乙级资质单位拟在注册地的省级行政区域外承接涉密印制业务的,应当向业务所在地的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接受保密监督管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