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82-NTGS-G2025-0008 项目名称:开发区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市政工程设计整体打包服务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参照)的60%。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2025-2026年开发区政府投资市政工程设计整体打包项目,包括单项设计费30万元以下的城市道路、市政雨污管网、河道、桥梁、绿化、交通安全设施、路灯、给水等市政配套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相关咨询服务、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服务等(含其他专业工程设计衔接整合和配合、招标配合、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工程建设期间的其他相关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合同签订后合同到期或项目设计费用提前达到100万元,合同终止。履约验收合格后,经申请甲方同意,可续签合同一次,续签合同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投标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须符合下列①②条件之一: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设计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条件: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3.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当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该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活动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活动的,还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投标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开标日前最近1个月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开标日期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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